一、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屋登记办法》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收费—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建设工程施工证明;
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7、房屋测绘报告;
8、房屋地址证明;
9、其他必要材料。
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需提供经村民会议同意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并需进行公告。
四、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五、收费标准
1、房屋登记费:
A住宅:80元/件;
B非住宅:550元/件;
2、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 924号、椒发改价(2008)39号
(编辑整理:台州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