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屋登记办法》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收费—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其他必要资料(特殊事项)。
注: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未婚的需提供单身证明。
四、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五、收费标准
1、房屋登记费:
A住宅:80元/件;
B非住宅:550元/件;
2、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 924号;椒发改价(2008)39号
(编辑整理:台州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