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台州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级,可开发中央商务区东南角地块项目)行政许可的决定
文号:台建房许准字〔2015〕第173号 索引号:TZ016-0601-2015-0186
台州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5年12月18日提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级)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15年12月18日受理(受理号:331000631512180000086)。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级,可开发中央商务区东南角地块项目)行政许可的申请,资质证书编号为台房开字第33100000076号,资质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8日。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29日
注:地点请你单位持本决定书,到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12号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编辑整理:台州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