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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我爱我家业务员签合同涨中介费

来源:1818黄金眼作者:发布时间:2017-3-21点击:1501 人次

孙女士通过我爱我家看中了一套房子,已经签了意向合同,可中介费的问题让她很头疼。中介费不是之前说过的两万块钱,而变成了五万三千元。

说好两万中介费,签了变四万多

孙女士:“我说中介费是多少,他说中介费,那我就做个业务吧,就收你两万块钱吧。”

孙女士说,两万块钱中介费,是业务员陪她看房的时候说的,但当时那套房子没买下来,这之后,中介一直在陪她看房。17号,她看中了杭州沈塘铭苑小区一套70方的房子,19号,跟房东来到了我爱我家杭州河东路店,谈好房子总价是215万。

孙女士:“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写了中介费五万三,当时我提出质疑,我说为什么是五万三,因为当时说好的,不是五万三,他说,按照规定,就是这样写的,但实际我们不会这样收的。”

听了业务员的说法,孙女士以为中介费还是之前说过的两万块钱,也没多想,就交了10万意向金,在意向合同上签了字。20号上午,业务员给孙女士打了电话,双方又说起了中介费的事情,据孙女士说,业务员表示可以给她打个折,只要四万多。

合同自相矛盾?

孙女士:“我当时还在睡觉,当时就很气愤,我说当时我们不是这样说的,是四万多我不一定会找他的,现在两万块钱,他已经赖掉了,他说他没有说过,我没办法,因为我没有证据,那就按合同来,合同是共同承担,那就共同承担。”

意向合同上有一条,意思是买方和卖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买卖双方要向中介支付代理服务费五万三千元。孙女士觉得,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就按照合同,由她和房主共同承担五万三的中介费,但业务员告诉她,合同上还有一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中介服务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因此,中介费得孙女士出。孙女士觉得,合同里这两条是自相矛盾的。

我爱我家杭州河东路店业务主任 余冬:“格式合同里面填空的,肯定是以填空的为准。”

孙女士:“那这个也是填,这个也是填。”

我爱我家杭州河东路店业务主任 余冬:“这个是填空,这里是甲乙双方,这是在格式合同里面,它不是属于填空的部分。”

孙女士:“我跟你说,我不是一定要纠结这个合同,如果没有今天,两万块变四万块这件事情,我不会来纠结,房东应该承担什么部分。”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陈松涛:“格式条款是打印上去的,有些合同,条款是手写,一般手写条款属于特别约定,特别约定效力高于一般约定,中介说的是没问题的。”

主任:中介费的事情还需要调查

我爱我家杭州河东路店的余主任介绍,中介费用由孙女士出,签意向合同时告诉过她。至于孙女士说的中介费两万变四万的事情,他们还需要调查。

我爱我家杭州河东路店业务主任 余冬:“如果真的承诺了她,这套房子,只收两万块钱,那我们还是按照他的承诺,我们不会因为是,他做的承诺,公司损失了,然后把这个嫁祸到孙女士的身上。”

余主任表示,一个星期之内会给孙女士答复,孙女士同意再等等。

(编辑整理:台州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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